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五制一化 | 实验室建设 | 实验室安全 | 实验设备 | 共享平台 | 下载中心 | 意见箱 | 工作动态 |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落实省教育厅近期开展2017年度理工类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10-16 10:03     (点击: )

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函〔2017518号)文件要求,教育厅于近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及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统称科研实验室)。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学校要求各科研实验室要根据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逐一按房间进行排查,梳理每个实验用房的功能及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整改的请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请提出整改方案,按教育厅要求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XX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10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dianpeng@hlju.edu.cn处,学校将根据各实验室自查汇总情况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
   联系人:李殿鹏    电话:86604731   

附件1:黑龙江大学理工科研机构情况统计表

附件2:XX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附件3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设备处                   
20171016               

 

附件【附件3: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XX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理工类科研机构统计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我校获批首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下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改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5 黑龙江大学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608463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