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函〔2017〕518号)文件要求,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及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等(以下统称科研实验室)。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学校要求各科研实验室要根据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逐一按房间进行排查,梳理每个实验用房的功能及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整改的请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请提出整改方案,并按教育厅要求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XX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dianpeng@hlju.edu.cn处,学校将根据各实验室自查汇总情况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
联系人:李殿鹏 电话:86604731
附件1:黑龙江大学理工类科研机构情况统计表
附件2:XX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附件3: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设备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