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简称“实验设备处”,成立于2016年11月,内设实验室规划与建设科、共享平台建设科、实验设备科、实验条件保障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五个科室,主要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实验室日常及安全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及日常运行保障等方面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实验室规划建设方面:
1.制定和落实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建设规划;
2.建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
3.统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科学配置,资源共享,各类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含预算内及重大专项)的分配及使用;
4.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
5.实验室建设专家库的建设;
6.“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配置”会商制度的建立以及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
7.实验室建制的管理;
8.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
9.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二)仪器设备管理方面:
10.仪器设备管理的制度建设;
11.实验仪器设备验收、登记及档案建设;
12.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调配、报损、报废等日常管理;
13.实验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及管理;
14.实验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及收费制度的制定与管理;
15.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追踪问效;
16.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及管理。
(三)实验室运行管理方面:
17.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
18.实验室环境建设,维修改造计划的审核;
19.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所需消耗材料计划管理;
20.实验室绩效管理;
21.黑龙江省实验室研究会日常管理及研究项目立项管理;
22.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有关数据统计上报。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
2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24.校、院(所)、实验室(中心)三级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25.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准入管理;
26.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审核;
27.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验动物等危险源管理;
28.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29.实验室安全装备、用品的配发;
30.实验室废弃物回收、转运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