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现启动2026年度教学实验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储备库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仪器设备储备库建设范围
本次储备库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对专项经费使用相关要求实行项目制管理,有效期为两年。学校14个教学实验中心均可根据实验室建设发展需要开展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和储备库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原有实验条件改善项目
主要申报内容为实验室原有教学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更新及台套数补充。具体为:
1.原设备使用年限满10年符合报废条件或损坏后无维修价值的。
2.原设备存在安全风险或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确需报废的。
3.其它因人才培养方案微调、教学内容更新等因素影响,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确需更换的。
(二)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按照学校教学实验中心建设要求,完成教学实验室中心化建设并对现有教学用大型仪器设备实现集中管理的中心方能申报此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共享的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或新建的共享实验室。具体为:
1.各实验中心更新、补充或新增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
2.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新增的,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开设的基础实验配套实验设备。
(三)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用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配套的试剂柜、高温高压特种设备、各类报警器、喷淋等安全防护设备更新和补充。
二、申报及论证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需根据申报项目填报《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见附件1),“原有实验条件改善项目”要标注拟报废设备的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2.“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仪器设备要求实验中心配备专人集中统一管理,不能分散落位在各专业实验室,保证拟购置仪器设备能面向院内外充分共享。对于落位地点不明确、配套条件不完善、集中统一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建设项目学校将不予组织论证。
3.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仪器设备论证原则意见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对中心提出的仪器设备需求购置科学性、必要性、设备选型及价格调研情况、落位条件、是否重复购置及预期效益等进行论证。
4.各单位要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档案存档工作,包括实验中心提出的原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需附上完整设备参数)、论证过程记录、学院仪器设备论证原则意见、专家组论证意见(含所有成员签字)等,以上材料归档后由学院自行保存,以备后续学校及审计部门检查。
5.各单位论证通过后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送实验设备处。
6.单价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及新建共享实验室,实验设备处将现场考察落位条件并组织校级专家组进行二次购置论证,重点考察校内现有同类仪器设备情况及其利用情况。同时,对各单位报送的其他项目购置计划进行审核把关。
(二)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
1. 12月8日-12月19日,各中心酝酿、填写《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见附件1)。填写时需确定拟落位地点、联系人信息、设备信息(包括厂商、技术参数及价格)、承担教学任务信息或主要用途等。
2. 12月22日-12月26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在院内公示。
3. 12月29日-12月31日,学院向实验设备处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条件改善项目和实验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仪器需提交《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和学院论证意见(复印件及扫描件)。
(2)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仪器设备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和学院论证意见(复印件及扫描件)。
(3)《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中所列仪器设备为学院论证通过的计划,且需按急需程度进行排序。
(4)《黑龙江大学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申请表》各项填写完整后需填写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及学院审核意见。
(5)以上材料需各二级学院于12月31日下班前提交至实验设备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23018@hlju.edu.cn,纸质版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至实验设备处(主楼A501室)。联系人:沈雅文,联系电话:86608463。
4. 1月5日-1月9日,实验设备处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落位条件现场考察。
5. 3月2日-3月13日,实验设备处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各项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制定2026年度实验中心建设方案。
附件:1.《黑龙江大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2.《黑龙江大学共享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申请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