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黑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效益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2025年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现开展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工作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工作量统计范围是单台件价值2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统计内容包括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工作量、2025年度用户服务量、内部共享凭证明细、省内单位开放共享凭证明细、2025年度开放共享服务案例以及共享平台新增仪器设备。
二、填报要求
(一)所有设备均需填写附件1-4,其中:
1.《黑龙江大学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需根据概念界定的要求填写,如无则填“0”,不得空项;
2.《2025年度用户服务量汇总表》(附件2),校外共享服务量与校内共享服务量均需填写;
3.《内部共享凭证明细表》(附件3-1)、《省内单位开放共享凭证明细表》(附件3-2),除填写收入明细表外,还需提供共享收入财务软件截图;
4.《2025年度开放共享服务案例》(附件4),校外共享服务内容与校内共享服务内容均需填写代表性服务案例。
(二)2025年新增设备(附件5)需额外填写《共享平台新增仪器填报表单》(附件6)。
(三)《仪器设备编码》(附件7)用于填写6位设备分类编码,《GBT+32847-2016科技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附件8)用于填写设备类别(通用/专用),请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四)所有数据均用于信息报送工作,需有明确的佐证材料,请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因特殊原因未加入平台的仪器设备可在附件1中备注处写明原因,但仍需统计设备工作量,并报送由设备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主管实验室院长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说明。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5日16:00前完成上述填报,将电子版发送至2024034@hlj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主楼A511室。
联系人:郭玲 陈楚凡 电话:8660483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