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学校决定按照《黑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面向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开设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各实验室选择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使用面较广的通用类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空余时间面向师生开展短期操作技能及测试数据分析的相关培训,培养学生科研素养。经过培训的学生可获得独立操作仪器的技能并具备相关测试数据分析的能力,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培训要求
(一)开课单位
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水利电力学院、艺术学院下设的各重点实验室或教学实验中心。
(二)仪器设备范围
每个单位根据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台套数和特点选取一定数量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使用面较广的通用类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校内组织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
序号 |
学院名称 |
培训仪器数量 |
1 |
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2-3台 |
2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2-3台 |
3 |
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 |
2-3台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2-3台 |
5 |
电子工程学院 |
2-3台 |
6 |
机电工程学院 |
1-2台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1-2台 |
8 |
水利电力学院 |
1-2台 |
9 |
艺术学院 |
1-2台 |
(三)授课对象
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四)培训组织
1.各实验室确定培训仪器设备、撰写仪器设备简介,制定培训计划,明确授课学时数、内容、时间、房间、招生数量、安全教育内容及考核标准等,并根据培训计划实际需求填报《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实验耗材需求计划表》。培训班培训人数根据仪器特点确定,每期培训人数不能少于5人、最多不能超过15人。原则上同一类设备的操作技能培训班只在一个实验室开设,不同学院之间不重复开课。
制定培训计划时间:3月13日-3月20日。
2.学校集中审核3月23日-3月27日。
3.开课教师在学习通上开设培训班3月30日-4月3日。
4.教务处审核4月7日-4月8日。
5.学校统一在校园网发布通知,组织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4月9日开始,开课前1周发布报名通知。
6.各实验室组织仪器设备负责人或相关实验教师对参与培训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
培训时间:4月20日-6月18日。
7.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授课方式以实验课的形式开设,为学生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保证学生培训后能独立操作该仪器并具备仪器相关测试数据分析的能力。
8.请各单位于3月2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培训计划》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实验耗材需求计划表》报送至邮箱:2024034@hlju.edu.cn。
联系电话:86604831
地址:主楼A511室
三、激励政策
1.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等开放工作期间产生的学生实验耗材经费及相关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学校承担,主讲教师按照本科实验课标准计相应工作量。实验耗材按照学校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采购,实报实销。
2.参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的学生可根据《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条例》获得相应的创业教育学分。
3.学校将对实验室开放效果好的教学科研单位及实验室在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仪器设备维修和维护等方面予以资金及政策支持。
附件1: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培训计划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科研素养提升培训班实验耗材需求计划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