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处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落实学校关于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关于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各项实施方案;
2.领导和监督本单位工作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本部门职工对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改进工作作风;
4.接受和处理师生对本部门工作作风建设的投诉,研究和提出本部门违反工作作风有关要求的人员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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