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有效为我校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现面向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调研,具体要求如下:
一、业务培训人员范围
主管实验室工作院领导、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工程技术人员
二、业务培训类别
实验室建设、安全管理、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操作等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相关培训内容。
三、业务培训要求
1.学校支持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保证所承担实验教学、科研及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前提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原则上院级管理人员每3年可参加一次业务培训,工程技术人员每5年可参加一次业务培训。
2.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表》申报本学期拟派出参加培训人员及具体培训需求。《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表》需在2024年3月27日前填写完成,并由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设备处主楼A611室。
3.实验设备处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机构组织会议情况,按会议内容及学院需求陆续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学校统一选派的人员培训期间产生的差旅费及会务费等由学校承担。差旅及会务费报销标准参照《黑龙江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5.参加培训人员需在培训开始前两周填写《黑龙江大学差旅费审批单》并附会议通知,办理审批手续。经主管院领导及实验设备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
6.参加培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两周内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向实验设备处提交相关报销材料,具体包含:审批材料,由主管院领导签字后的报销票据等。
联系人:沈雅文,联系电话:8660846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