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信息统计填报的实验室范围是我校正式建制教学、科研实验室(具体实验室名称见基表六)。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2024学年(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由实验设备处填写。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实验设备处等联合填写。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由各实验室相关学院填写(上述各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所有数据由实验设备处统一汇总并上报至教育部高教司。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性,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附件“填报说明”“填报注意事项”。各表填写具体说明请见附件中各表格相应的填表说明,填报数据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2024)》。应注意实验室编号、名称和实验项目编号、名称的一致性;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所完成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2024034@hlj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纸质版需填写人及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主楼A座611室。
联系人:郭玲 陈楚凡 联系电话:8660483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3日